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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4—2005学年中央财经大学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11-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动我校“科研精品建设计划”的实施,进一步鼓励教研人员和学生(含研究生和本科生)撰写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根据《中央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校发〔2003〕154号2003年12月5日)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04—2005学年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优秀学术论文奖每学年奖励一次,自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公开发表的符合奖励条件的论文均可提出申请。

2.申请本项奖励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必须是发表在AAA类刊物、AA类刊物和A类刊物(不含增刊、副刊和专刊)上的学术论文。(刊物划分标准依照《中央财经大学核心期刊目录》)

被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CI(自然科学引文索引)、ISSHP(国际学术会议社会科学引文索引)、ISTP(国际学术会议科学引文索引)、EI(国际工程引文索引)、A&HCI(人文艺术引文索引)收录的学术论文视同发表在AAA类刊物上的学术论文。

(2)作者是论文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3)作者在论文上的单位署名须为“中央财经大学”。

二.奖励额度

发表在AAA类刊物上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8000元;

发表在AA类刊物上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5000元;

发表在A类刊物上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2000元。

发表在《中央财经大学学报》上并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按发表在A类刊物上的标准进行奖励。

多人合作完成的论文奖金由第一作者按每人实际工作量分配;若合作者有校外人员,学校根据校外参与者的人数按比例扣除奖金。

三.认定程序

(1)各单位科研干事需通知本单位的教师和学生,登录校园网站填报《中央财经大学优秀学术论文奖励申请表》,各单位对申请表内容填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签署明确意见后,连同论文原件统一报送科研处。

申请截止日期为2005年11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徐颖;联系电话:62288342)。

(2)科研处严格按照《中央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鉴定表和论文原件审查核实后,予以奖励。

特此通知。

附件:中央财经大学优秀学术论文奖励申请表

科研处

二00五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 科研 成果 评奖 通知

校科研处 2005年11月4日印发

附件:

中央财经大学优秀学术论文奖励申请表

论文名称

第一作者

所在单位

第二作者

所在单位

第三作者

所在单位

刊物名称

发表时间

转载刊物称

转载时间

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评审委员会意见:

中央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