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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新的科研课题经费报销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9-26     点击:

关于执行新的科研课题经费报销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校科研课题经费的快速增长,科研课题经费报销业务量急剧增加,为了更好地配合国库集中支付,并为学校将来推行校园一卡通做准备,同时进一步方便教师课题经费报销,减少现金流量,学校决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新的科研课题经费报销办法,停止报销现金,每月报销一次,将报销金额直接划入课题负责人在北京银行开立的银联卡中。具体报销要求如下:

一、每月15日之前,请课题负责人将整理好的科研课题经费报销单据送交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行政楼407房间),进行初审。同时有北京银行银联卡的老师请将银行卡号、没有北京银行银联卡的老师请将身份证复印件1份交到科研处,以便于开立北京银行卡。

二、每月15日,科研处将经过初审后的科研课题报销单据送交财务处审核。

三、每月25日,财务处将审核确定后的课题费报销额报送北京银行,报送金额以财务处审核数额为准。

四、 每月25日后3个工作日,老师可持卡查询课题报销到帐

结果。

五、 财务处将不合格的报销票据随课题本退回科研处,供课题负责人查询。

特此通知。

财务处 科研处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