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2. 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重点项目,必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 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69年3月20日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1. 申请者同期只能申请一项,每个项目的申请者限为一人。申请者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当年申请及承担(含参加)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两项。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负责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一项,但参加项数不限。
2. 面上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亦可申请。
3.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限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并且未曾获得该类项目的资助。项目组的主要成员以青年为主。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0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08年1月1日后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
5. 2008年启用调整后的新申请代码,请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2008年度项目指南》中查阅。
1.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及有关管理办法等文件)请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http://www.npopss-cn.gov.cn)。请申报人务于2008年3月12日前将填写完整的申请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一式6份以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项目指南》、《申请书》及有关管理办法等文件)请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www.nsfc.gov.cn)。请申报人务于2008年3月1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申请书1份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上传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系统,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版本号一致,一经提交,不得修改。请各位老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前提交,过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南荣素,崔鹏;联系电话:62288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