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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与合作]关于实施中央财经大学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实施中央财经大学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央财经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实施方案(2011-2020年)》文件精神,提升国际交流层次和水平,推进我校有特色、多科性、国际化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进程,特设立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

一、项目说明

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是资助我校教师出国(境)参加高层次论坛、高水平学术会议所产生的国际旅费和会议注册费。资助经费按参会支出实报实销,最高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

科研处负责该项计划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二、申请条件

1.我校在职在岗教师均可申请。

2.申请者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必须正式注册并提交会议论文。

三、工作程序

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限额申报、适当资助”的原则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1.科研处根据上一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统计《国际学术交流情况统计表》填报数据,确定各单位本年度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申报限额。

2.申请者就本年度已参加或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向所在单位申请。

3.各单位在限额内择优推荐,并填写《中央财经大学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推荐表》(附件一)报送科研处。

4.科研处公示各单位推荐情况。公示期满,正式发布立项通知。

5.获得资助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会议差旅票据(必须和申报会议时间、地点一致),经科研处审核后去财务部门报销。

四、本年度申报时间安排

1.2014年6月17日,科研处发布申报通知。

2.2014年7月1日至10月31日,各单位在工作日随时报送《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3.科研处随时公示各单位推荐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期满发布立项通知。

4.获得资助人员,已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在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销经费;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在申报会议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销经费。逾期未报销视为自动放弃。

五、项目联系人

科研处 学术交流和合作科 黄玲

联系电话:62288342 工作邮箱:huangling@cufe.edu.cn

办公地点:办公楼806室

附件1:《中央财经大学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推荐表》

附件2:2014年各单位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推荐名额表

科研处

2014年06月17日

附件:中央财经大学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