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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关于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14年度项目经费(第一批)的拨款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14年度项目经费(第一批)的拨款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下达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14年度项目经费(第一批)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科研经费拨付各项目负责人经费账户,并做如下说明:

一、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经费

1. 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经费,按批准经费拨款;

2.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按批准经费拨款。

二、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经费

1.201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按批准经费的60%拨款。教育部社科司将在2016年对这批重大攻关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后续拨款视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确定;

2.通过鉴定结项的历年重大攻关项目,按批准经费的10%拨款。

三、一般项目经费

1.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中的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按批准经费的50%拨款;

2.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通过结项审核的历年一般项目,拨付剩余的批准经费。

四、专项任务项目经费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全额拨款;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一类课题按批准经费的50%拨款,其他类课题全额拨款;

3.通过结项审核的2011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拨付剩余经费。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上述科研经费的监督管理,项目负责人可登陆本人校内门户,进入“财务综合信息门户”查询,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现行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经费开支,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挤占、转移资金。

本次拨款经费必须在2014年11月31日前全部使用完毕,逾期不处理,项目经费结余将全部上交。联系人:崔鹏;联系电话:62288342

特此通知。

科研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