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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关于开展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7     点击: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部省共建基地项目)。

2.2014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6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3.各类项目应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简称《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责任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有充分理由需要更改者,在填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的同时,须网上在线填报并导出打印《变更申请表》。

4.本次需要中检的项目情况,请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查阅。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社科网(http://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请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然后登陆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3.报送材料应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四、中期检查有关要求

1. 2014年立项的项目,不得延期中检;2015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五、中期检查注意事项

1.中检结果将在社科网公布。

2.本通知所有附件请从社科网下载。

3.在线受理中检材料截止日期:201675日;受理纸质中检材料截止日期:2016年7月6日;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规定时间前将本单位中期检查材料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马琳琳,62288342。

办公地点:办公楼806

特此通知。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中检项目名单

科研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